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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 忘川 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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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树妖,生于漫天飞雪的十二月,浮珑山颠。

我在时间里漂流了成千上万年,无数的人在我的生命里来来去去,有些人我永远记不住,有些人,永远忘不了。

我在浮珑山上跟花草鸟兽做过伴,也在人世间跟各样的人类或妖怪经历过悲喜苦乐;我当过那个懵懵懂懂的小侍女,也当过那个风光无限的老板娘;我恨过人,也被人恨过;我爱过人,也被人爱过。

身为一只不老也不死的妖怪,我大概是活得太长了,长得没有办法去总结自己的生命,而我又这么懒,懒得去捡回遗忘的过往。

所以,就这样吧,尽量快乐地活着。过去不能追回,未来不可掌控,索性将每个今天视如珍宝。这样就够了。

这样简单的想法,在我结婚之后,更加明确深刻。

不过,关于结婚这件事,我至今都还有一种难以言表的不真实感。

飞机在云层里微微颠簸,我转过头,看身旁那个酣睡到流口水的男人,他的脸孔还是那么出众,放到哪里都不会被淹没半点光彩,哪怕是在这一脸憨容的睡眠下。千百年的时光,没有在他的容颜上留下任何不良的痕迹,我想,这并不是时间太眷顾他,而是他太藐视时间。这个男人,藐视了太多东西,冒犯他的妖魔,阻挠他的障碍,威吓他的危险,甚至他身为东海龙族应当遵守的“规矩”。

从我认识敖炽的那天起,我就没有见过任何可以凌驾于它之上的事物,和人。哪怕他在一场对战中输了,输掉的也只是那一场仗,不是他这个人,那颗倔强高傲的头,是必然不肯低下的。

我自认为没有他那么强硬霸气,但,我也从不肯轻易低下我的头。

讨厌一个人,往往是因为彼此太相似;喜欢一个人,往往也是因为太相似。

我“讨厌”了敖炽上千年,曾经,我是那么讨厌他把我抓到无望海时,那不可一世的姿态;讨厌他在我万念俱灰要放弃生命的时候逼我在痛到骨髓的时光活下来;讨厌他像个老太婆一样唠叨我,管束我,要我学习各样我毫无兴趣的法术;讨厌他孜孜不倦地学人类的样子,每年都要送我一枚戒指。

而我最讨厌的是,他曾在我的生命里突然消失了二十年,为了他身为东海龙族所应承的“责任”,在完全没有告知我,甚至是故意欺瞒的情况下。

那一年,他故意说了那过分的话,怒极的我,让他立刻滚。他第一次这么听话,真的滚了。一滚就是二十年,只留给我一个怎么也扔不掉,时刻栓在我手腕上的赤金纹龙平安扣。

我一定是在人界混得太久了,连自己的思维行动都被人界那些俗气的道理影响了——见面又嫌,不见又念。真真是应了这俗话,我竟开始了一场近二十年的寻找,我不停地走,不停地找,但他,就像蒸发在这个世界了,不留给我半点蛛丝马迹。我走得有些累了,于是在一座不打眼的城市里,开了一家叫“不停”的小店,卖甜品,而光顾我的,除了人类,还有妖怪。他们不是来找我的麻烦,相反,是来寻求我的帮助。

可我觉得,我并没有为他们提供什么了不起的帮助,大不了是为他们沏上一杯先苦后甘的浮生茶,听他们将完一个故事而已。我从不认为他们会感谢我,因为我根本不认为自己那些微不足道的举动值得被感谢或者记住。

但到了最后,当我遇到了真正的敌人,身陷困境,危在旦夕的时候,这些妖怪们,竟不约而同来到我身边,拼了全力要保我周全。

关于当年那场突如其来的劫数,我己经不太记得细节了,也从不跟人说起,无非是一场妒忌与一场执念惹出来的祸事。但,又应了“因祸得福”这样的俗话,那个滚了二十年的男人,在我生命受到最严峻威胁的关头毫无预兆地回到了我的面前。

于是我才知道了,这又是一个俗气得像八点档肥皂剧一样的故事。

离开我二十年,有苦衷,因为他是东海龙族,有守卫时间之轴,拯救地球的重任,他是把命都交出去的奥特曼,要与一切破坏人类和平的怪兽殊死搏斗。他故意惹我生气,只因为他怕自己永远回不来,如果真的这样,那么,让我憎恨他总比思念他好,起码,我不会惦记一个讨厌的人太久。

连所谓的“苦心”,都这么单细胞跟孩子气,这就是我讨厌了那么久的男人。

但最后的最后,这个在东海龙族里出了名的孽龙敖炽,跟我这个从浮珑山上下来的树妖老板娘,结了婚,在我们相识过后的第N个圣诞节时。

我至今还记得,敖炽向我求婚时,我们的对话——

我:给我三个理由。

他:第一,除了我没人要你了。第二,除了你也没人能要我了。第三,我爱你。

于是,不停甜品店的老板娘找到了可以停下来的地方。

于是,不停甜品店的老板娘,关了店门,洗手作羹汤,嫁做它人妇。

我知道,有人把我开店的这段经历,我泡的那杯叫做浮生的茶,还有那些光顾我的妖怪客人们的事迹,包括敖炽跟我经历过的那场浩劫,写成了一本叫做《浮生物语》的小说,听说销量还不错,我还打算有时间去拜访一下该书的作者,感谢她把我写得那么貌美如花,爱财如命。敖炽吵着要跟我一起去,他张牙舞爪地抱怨,说作者把他的英明神武描写得不太充足,他要去抗议并威胁,要作者要么修改原文,要么重新写个续集,把他当作绝对男主角对待,让所有人黯然失色的那种style!

我真怕有一天他被人当成神经病抓走。这般唯我独尊的自大心态,只怕是生生世世也休想改变了。

粗略地算一算,我们结婚已近两年。在我不做老板娘的这段时间,我们俩几乎走遍了地球上的每一个国家,我虽然不是人类,但我对这个世界的爱与好奇,并不逊色于任何人。敖炽还是那个鬼样子,一会儿嘲笑我没见过大世面,看到纳斯卡高原上的地图就惊讶成那样;一会儿又在安第斯山脉的高原上,一边训斥大叫玉米棒的我吃相太难看,一边把带来的糖果大把大把地分给我们落脚的印第安村落里的孩子们。

在罗马尼亚时,我们住进了吸血鬼开的旅馆,他又骂我不长心眼,好好的豪华饭店不肯去住,非要到乡间来住一家黑店,结果他不分青红皂白把吸血鬼们狠狠教训了一顿,差点现出原形烧了他们的店。后来我们才知道这群吸血鬼并不害人人家不过是正正经经做生意,偶尔配和当地旅游部门搞个COS秀,装成吸血鬼吓唬游客,搞搞气氛而已。道歉他自然是不肯的,拿钱倒是很大方,赔偿给吸血鬼们的医药费足够他们再开十家规模更大的旅店。

而当我们流窜到百慕大时,我伟大的夫君又开始抱怨海风太讨厌,紫外线太强烈,早晚会把我晒成个黑面鬼,要是我变丑了,他就不要我了。他一边抱怨,一边在那个月黑风高的晚上,不动声色地解决了好几只用歌声诱拐人类灵魂的海魅,悄悄解除了一船乘客的危险。搞定之后,他又来骂我,说我哪里不好去,非要来这个鸟不拉屎的百慕大。

看吧,就是这样,敖炽这个男人,总是教训着,总是不耐烦着,总是叨叨着,有时我真会怀疑我嫁的不是东海那条孽龙,而是著名的啰唆帝唐三藏。你能想象一个当年可以对我武力相向,暴戾如刀锋一样的“恶徒”,身上竟然也藏着这么婆妈这么割裂的一面么?我是花了不少时间才习惯的,而且我将这种不适应归结于新婚综合症,虽然我跟他认识了这么久,但现在。一段加诸在我们彼此间的崭新关系,不过还在蹒跚学步。

我们本质上早就习惯了“一个人”,而一旦跨入了“婚姻”这玩意儿,任何事便都要乘以二了。我跟敖炽,尚需时间去习惯。

但,尽管他抱怨,尽管他啰嗦,可是这两年来,不论我们去了哪里,不论他表现得有多么不情愿,可只要是我想去的地方,他一定会陪我去,只要是我想吃的东西,不管是在地球的那个犄角旮旯,他都会弄来。

结婚之后,他一直有个习惯,睡觉时一定要抓着我的受。

他说,等哪天抓着你的手像我的手抓住你自己的手时,说明我们之间之剩亲情了。

他白眼一翻,说,这样说明,你已经是我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想扔都扔不掉了。

肉麻的歪理,他还能说的振振有词。

“我只是不想一醒过来,却发现你不见了。”说完歪理后,他含糊地说了这句话,便把头深深埋在枕头里, 鼾声如雷去了。

我看着他的睡脸,笑了笑。

一直以来,我的手一到冬天就会冰冷,好像总是无法自行制造温度,但,自从结婚之后,哪怕是冬寒料峭,我的手再也没有冷过,因为,它们总是常常被包裹在 敖炽永远温热的大手掌里。

哪怕是现在,在飞机上打个小盹儿敖炽还是习惯性抓着我的手。

我们大概越来越像一个普通的人类夫妇,在世界各地游玩时,我们规规矩矩地买机票,住旅馆,正常使用各种交通工具,跟人讨价还价,甚至吃完饭还会不依不饶地找商家要有奖发票,一不小心刮中五块的话,我们会高兴得像个疯子。除了极个别特殊场合,需要我们露一点点“本事”之外,我们自己都快忘记我们是一对神藏法术的“异类”了。

我转过头,看着窗外掠过的云朵,大约再过俩个小时,我就可以回到那座我离开了快俩年的城市了。

到任何一个地方,我都是用“去”,唯有浮珑山与这座叫忘川的城,我会用“回”。

家,才是用来“回”的。

我的“不停”还在忘川城的那条小街上。我计划回去看看,然后往上一段时间,也许还可以把那帮聒噪的妖怪们叫来,大家开个茶话会?啊,还是不要了,如果它们知道我回来了,不知又会给我招来什么奇奇怪怪的麻烦。不过,我恐怕得抽空去见见我那个干侄子钟小魁,这小子曾发过邮件给我,字不多,却让我深刻意识到一个正处于青春迷茫期的少年,很需要我这个干姑姑当一下烦恼回收站。等等,还有九厥那个老东西,前些日子听说他也要结婚了,还让我准备好大红包,这真是天大的八卦!谁能这个高要求高眼光的老男人甘心走进爱情的坟墓?我好奇死了!

好吧,我要做的事还是蛮多的。

飞机上,大多数乘客都在睡觉,敖炽的鼾声抑扬顿挫,我在胡思乱想神游太虚,机舱里回荡着轰轰的声音。

突然,一阵异常的颠簸袭来,所有人的心脏都随着座位的摇晃而暂时偏离了本来位置,胆小的惊叫出了声,胆大的也吓白了脸,低声嘀咕。

广播里传出空姐甜美镇定的声音:“各位旅客,飞机遇到了一股强势气流,会有一些颠簸,请大家系好安全带,不要随意离开座位。谢谢!”

身为一只妖怪,我对于一些意外的发生,总有超过人类的预感。

会坠机吧。

果然的,在广播还没讲完,在敖炽还半梦半醒地擦着口水,在所有人还抱着侥幸的心理祈祷一切只是“正常现象”时,我们听到了一声属于机械损毁并引致爆炸时才有的巨响,飞机中部靠窗位置的乘客们,清楚地看到浓烟与火光从右机翼处滚滚冒出。

整个机舱霎时倾斜,头上的氧气罩密集而慌乱地落了出来,当然,还有从顶上滚落出来的大大小小的行李,一片混乱。

此时彼伏的尖叫声几乎刺破我的耳膜。

俯冲,失重,大脑供血不足,心脏抽搐,各种可以要人性命的恐怖感觉在每个乘客的身体里爆发。对我而言,这是一次难得的,值得被记住的经历——身为一只树妖,我终于经历了一次坠机事件,人生里的“第一次”,又圆满一项。

大难临头的当口,唯有敖炽揉着惺忪睡眼,没事人一样问:“坠机啦?”

“是,坠机啦”我淡定地回他。

“靠!”

飞机像一只断翅的铁鸟,往一个不属于它的方向坠去,地面不再是地面,是狞笑着等它粉身碎骨的地狱之口。

没有人回相信自己能生还。大多数人能做的,只是用力把头埋到膝盖之间,咬紧牙念着各自崇拜的神灵的名字,救我,不想死,我们不想死。

求生的欲望太强烈,强的我都听到了。

虽然我不是神,只是妖怪,但我可以实现你们的愿望。

碰撞的巨响,金属的破碎,一场足以令人血脉倒流的惊天动地,在短短的几秒后,完结在那片高高溅起,如大浪翻滚,有排山倒海之势的水花里。

飞机坠落到了一片宽广的湖泊里,以一种相对温柔的冲力。

这个钢铁的大家伙没有沉,漂浮着,也没有支离破碎,甚至连之前的浓烟跟火光也消失了,总体来说,这是一场比较完美的落水。大难不死的瞬间,我恍惚见到窗口外头,有一道异样的影子掠过,速度极快,一飞冲天。幸运的是,所有人都毫发无损。机组成员迅速组织乘客们穿上救身衣,从紧急出口爬出了机舱。

碧绿的湖水里,顿时出了无数不断游动的鲜明橘色,湖离坠机地点不算太远,这又是一大幸事。

我第一次穿救生衣,觉得有趣,敖炽死都不肯穿上这件“完全显露不出曲线”的衣服,直接蹦到水里,不耐烦地陪我游向湖岸。

湖水被我的手指划开,小小的水花在我的四周荡漾跳跃,现在是初春,冬意不减,春意料峭,身边那些拼命游动的幸存者……

被冻得牙齿打颤,可我却丝毫不觉寒冷,触到我身体的每一滴湖水,好像都是暖的,而那种热度,又不像是从外界传来,而是从我自己的身体里散发出来的一般。这感觉很奇怪。

我是树妖,木浮于水是天性,哪怕我不会游泳,也不会被淹死,但,我不喜欢游泳,千百年来皆如此。我的内心,一直排斥被水包围的感觉。

记忆里,只有一次意外落水的经验,并不愉快。

但,也正因为那一次的落水,造就了我跟熬炽纠结千年的冤孽债。

湖岸上,捡回性命的人们千恩万谢着。

“幸好是落在了水上啊!”

“幸好飞机没爆炸啊!”

“幸好没沉到水里啊!”

可怜的人们,你们大概还没有意识到,飞机坠毁时,不管是落到地面还是水面,结果都是一样的,这架飞机没有爆炸,也没有沉没,这已经违反了你们的物理原理。

如果,我跟熬炽没有在那生死一线的时候,动用我们自己的“本事”,把飞机“提”了起来,最后轻轻“放到”水面上的话……

好吧,就当时神听到了你们的祷告吧,这样想的话,你们会比较容易接受。

我挤着头发上的水,微微喘着气。

要在这样毫无准备的情况下“控制”一架飞机,丢于我来说,还是要耗费一点点元气的。

熬炽像只刚洗完澡的小狗一样用力甩着头发,然后开始抱怨,说他明明要多玩几天再回来的,就怪我,非要坐这个破航班。说完,有训斥我平日属于修炼,区区一架飞机就让我气喘吁吁,又不是他在身边一起出手,看我怎么办。

对于夸大自己重要性这件事,熬炽总有十二万分的热情。

“你在聒噪的话,我们就离婚!”我不打口水仗,直接扔炸弹。

“你……”他顿时闭上嘴,让后悻悻德嘀咕,“我也是为你好!”

不是冤家不聚头,不是冤家不离婚,难道,没丢夫妻都是这样吵吵闹闹过来的么?都说婚姻是一门学问,相爱容易相守难,要做好,并不容易。

我好气又好笑的看职别我的杀手锏灭了气焰的熬炽,这个单细胞的家伙呀,会这样陪我走多久呢?

我没来由地想。

回头看那一片湖泊,会有围绕着它的这片树林,总是眼熟。

机长握着卫星电话,拨号,救援。

一个多钟头后,一群由政府官员、医务人员、**叔叔们组成的救援队神速赶到,将所有人从湖边带了出来,坐上几辆大客车呼啸而去。

这时才知道,我们坠机的地点,是某某省某某市,一个叫做代县的小县城。

代县……

我看指车窗外跑过的田野与房舍,傍晚的天空透着股湿湿的灰色。

熬炽裹着毯子,以经睡熟了,脑袋枕在我的肩上,呼噜声不绝。

我也会昏昏欲睡了。

窗户上发出滴滴嗒嗒的声音,越来越响。

我睁开眼,只看到密集的雨水从玻璃上覆下,外头的世界变成了一块块模糊的斑点。

“嘿,又下雨了,太好了!”司机高兴地开起雨刷。

“这下咱县里的春旱算是彻底解决了!”坐在他后头的一个熟人乐呵呵的附和着。

“可不是嘛,都旱了多久了!这几天可算是老天开了眼了!”

我眨巴眨巴眼,打了个哈欠,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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